“我在超市買了100元的東西,減了12元,用市政府發(fā)的消費券減了20元,等于打了7折,真夠?qū)嵒莸摹?rdquo;市民劉女士掃碼付款時開心地說。
幾家鄭州烘焙品牌店負責人告訴記者,小長假期間,因為消費券的原因,營業(yè)收入增加了20%左右,大部分顧客使用了38減10元的消費券。支付寶后臺數(shù)據(jù)顯示,在鄭州,最受歡迎的消費券正是“滿38元減10元”。
市民王女士在清明節(jié)放假第二天,使用消費券買了兩盒蛋糕,花了39元,減了10元。她又在超市買了日常用品、衛(wèi)生紙等,花了90元,減了20元;去買零食花了70元,減了10元。她告訴記者,平時她不太愛逛街消費,這次,市政府發(fā)放的消費券確實刺激了她的消費欲望。(記者 成燕)
免責聲明:市場有風險,選擇需謹慎!此文僅供參考,不作買賣依據(jù)。